音乐学院2023-2024学年辅导员助理试用公示

发布者:学工办发布时间:2023-08-30浏览次数:10

根据湖州师范学院关于选聘辅导员助理的相关要求音乐学院关于选聘2023-2024学年辅导员助理的通知相关规定,经学生自主报名学院面试等环节,拟确定林文诗2名同学进入试用考察试用考察期为一个月,现予以公示:

20210611班   孙佳璐

20210612班   林文诗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时间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学院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以书面形式需署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时间:830-91

公示联系部门和受理方式

联系部门: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朱靖老师

地址:音乐厅三楼313

电话:0572-232003919895321067

邮箱:03195@zjhu.edu.cn


音乐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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