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了解本学期教学运行情况,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日常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运行,提升教学质量,学院决定开展期中教学自查工作。现结合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重点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5月6日—5月31日
二、检查方式与内容
采用学院自查方式进行。学院按照“守住底线、抓住重点、体现特色”的工作思路,组织自查工作。包括督导专项检查、学生座谈以及期中测试。
三、工作组职责
(1)督导主任全面负责本次的检查工作,检查前召集工作小组会议,组织学习检查要求,进行任务分工,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
(2)督导组成员根据要求对学院教师进行听课、评课、打分,形成听课评价记录表;
(3)系主任组织好系内各课程期中测试工作,学生期中测试成绩将作为平时成绩的一部分;
(4)教学秘书负责进行联络,根据督导要求,提供课表,落实相关工作。在6月6日前收集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纸质稿、电子稿,汇总整理好后存档。
四、检查结果及应用
本次检查结果与2023年度教师教学工作考核挂钩,请各位教师重视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做好迎接检查的准备工作。
湖州师范学院音乐学院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