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24年第二轮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学办发布时间:2024-11-06浏览次数:10

各部门、下属学院,附属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硕士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肓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根据学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试行)》(湖师院发〔2018〕46号)(以下简称《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本轮导师遴选主要对象为校内导师涉及学位点范围主要护理学(学硕)应用心理硕士(专硕)、国际中文教育硕士(专硕)、音乐硕士(专硕)、应用统计硕士(专硕)、材料与化工硕士(专硕)、农业硕士(专硕)等7新增学位点以及教育(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历史>)、电子信息(集成电路工程)、临床医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5个新增领域。

原有学位点确有需要增列导师的,符合直接确要求,可在本轮补充申报。专业学位硕士点导师按学位类别遴选,已获得专业学位类别下某一领域导师资格者,请勿重复申报。

二、遴选条件:详见附件1、2

三、工作程序

1)申请人登录湖州师范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http://grs.zjhu.edu.cn/xtgl/login_slogin.html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信息(校外兼职导师申请人请先点击下方“兼职教师账号申请”按钮进行账号申请),上传支撑材料申报起止时间(系统开放)为2024年11月6日-15日申请直接确定导师资格者,填报基本信息并上传有效佐证材料(包括导师聘书或聘任文件、人才称号文件等),其他科研成果可不填

2研究生秘书请于11月22日前登录系统进行申请材料初审,着重审核所在单位党组织对申请人师德师风、意识形态、学术道德等问题的鉴定意见(见附件3),并将符合要求的导师申请材料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3)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采取投票方式对导师申请材料进行表决,并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系统审核提交,截止时间为11月29日

4研究生院对各二级学院提交的增列导师人选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依照学校章程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审议。

5)经校长办公会审批准后对通过的导师进行公示。

6)公示结束后发文公布。

3.相关要求

1)已聘任硕士研究生导师跨一级学科申请导师资格的,按相应学科导师遴选程序进行申请。

2)各学位点应根据自身硕士研究生导师师资力量实际情况,开展校外兼职导师的遴选工作,遴选条件和程序参照校内导师相关规定进行。

四、材料上交

各学位点提交《湖州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汇总表》(系统打印后签字盖章)和《推荐导师立德树人鉴定表》扫描件各1份,发送至校内邮箱yqchen@zjhu.edu.cn联系人:陈应强联系电话:2326061667842

 

 

湖州师范学院

                             202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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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试行)

2、2024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审核推荐标准

3、推荐导师立德树人鉴定

4、湖州师范学院新增硕士学位点领域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