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效率及时效性,2024年年终科研成果的统计实行网上系统填报,进入方式为“智慧校园—业务直通车—科研系统”。
一、材料统计、填报时间节点及上报要求
1. 成果统计时间:2023年12月1日—2024年11月30日(去年未统计的科研成果也需填报,请科研秘书审核过程中务必注意同一个项目、同一篇论文等科研成果在不同年份重复申报的情况)。
2. 科研秘书通知教师个人资料完善及材料填报时间:11月14日—11月30日
3. 各学院材料审核、公示及初稿上交时间:12月1日—12月5日
学院完成各类科研业绩网上审核,并在学院公示三天,待公示无异议后,经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确认,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科研管理部门(按提供的模板,理工科学院报送科技处、文科学院报送人文社科处,下同)。
4.职能部门审核及反馈时间:12月6日—12月13日
5.学院上报材料终稿时间:12月18日
注:专利统一报送至科技处;无法到学院申报科研业绩的机关职能部门人员,以部门为单位于12月5日前报送至人文社科处。
二、材料审查要求、权责说明及其他
1. 各成果申报人对本人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唯一性负直接责任;各学院科研秘书对材料审核负监察责任,所有科研业绩的申报均要求见原件并上传系统,论文录用通知、专利(软著)受理通知书、著作合同等一律不得作为科研业绩申报材料。系统所列信息项要求尽可能填写完整,附件按要求上传,方可认为审核通过,否则需退回补充并重新进行审核。填报说明详见附件。
2. 经学院最终审核报送的材料在后期职能部门核查中,如若发现重复申报、造假或学术不端等情况,将追究申报人科研诚信责任及学院监察责任,按照我校及上级相关文件进行处理,提交至我校学术道德委员会进行定级处分,同时通报学院及学校其它相关职能部门。
3. 请各位老师按照统计时间节点要求,及时完成个人前期科研业绩材料的录入;同时,建议有评聘、评优、考核、人才项目申报等需求的老师将所有科研材料录入系统。
附件:帮助手册
科技处 人文社科处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