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直属单位、下属学院,附属医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十四五”第二批本科和研究生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的要求,现开展研究生省级教学改革项目评审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及推荐名额
1.据《通知》文件,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分常规教学改革项目和工程教育专项两类。
2.常规项目采取“名额到校、省厅备案”的方式立项,工程教育专项项目采用“限额申报、竞争遴选”方式确定。我校可推荐名额为:常规项目12项、工程教育专项项目3项。
3.学校综合考虑研究生培养质量、学科学位点建设与发展情况、导师队伍现状等因素确定报限额。具体申报限额见下表:
学 院 | 常规项目 | 工程教育专项项目 |
教师教育学院 | 4 | 工程专项每个学院限报3项,且项目负责人必须在2024年10月1日前获得工程类学位点导师资格,或在相关学位点担任研究生教学或培养工作。 |
生命科学学院 | 4 | |
信息工程学院 | 4 | |
工学院 | 4 | |
医学院护理学院 | 4 | |
艺术学院 | 3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3(含公共课指标1) | |
经济管理学院 | 4 | |
理学院 | 4 | |
体育学院 | 2 | |
人文学院 | 2 | |
音乐学院 | 1 | |
外国语学院 | 1 | |
其他 | 2 | |
合计 | 42 | 不定 |
4.学校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定推荐名单。
二、申报范围及要求
1.各单位结合自身专业和人才培养实际,统筹考虑项目申报。
2.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须为申报高校在职在编人员,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项目成员组成合理一般不超过 5 人(含主持人),参与人一般不同时参与 2 个以上同级项目。同一研究项目已获得或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立项的不再重复申报。凡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仍在建设过程中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十三五”教学改革项目研究验收中“不通过”或“暂缓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项目。
3.同等条件下,教学改革项目向一线教师倾斜,中层正职及以上干部作为主持人的项目不得超过推荐项目总数的 30%。其中,校级领导或中层干部领衔的教学改革项目,重点着眼于校级层面的教学改革项目,旨在超前谋划和系统培育国家级和教学成果奖。
具体项目申报要求见《通知》。
三、工作程序及材料递交
1.二级学院进行初审,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申报材料,11月29日前提交含电子签名的电子版申报书(word+PDF稿各一份,格式务必规范美观),PDF匿名版一份,含学院盖章的汇总表扫描件,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2.学校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评审推荐结果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经校教学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审定后上报。
联系人:颜兆丽,明达楼312;电话:2326061;邮箱:02984@zjhu.edu.cn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十四五”第二批本科和研究生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4:选题指南、申报书、汇总表
点击下载:“十四五”第二批研究生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推荐工作 附件1-4.rar
研究生院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