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师范学院音乐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发布者:教学办发布时间:2025-03-27浏览次数:263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湖州师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管理办法》,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坚持科学选拔,确保招生质量。坚持公平公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考生,提升研究生招生管理水平。

二、组织机构

1.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制定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并具体组织实施。

2. 学院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按要求配备负责技术支持、记录复试情况、考生资格审查的专门工作人员。

3. 学院组建督察组,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巡查、有效监督,对复试组织实施过程中重点环节、重要岗位纪律执行情况进行重点监督。

三、复试时间和复试方式

(一)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329日(周六)。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以后续通知为准。

(二)复试形式

采用网络远程(钉钉DingTalk视频会议系统+腾讯会议)复试。

考生应在接到复试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网络报到并按时参加复试,不按时参加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1. 复试资格审查及体检

  1.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资格确定

按照2025年全国统一的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名单。

  1. 复试资格审查及体检

  1. 复试材料提交

考生应提前准备以下材料,并按照指定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1)学院于复试开始之前通过线上审核电子版材料的形式,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

资格审核材料:

A.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

B.准考证;

C.学历学籍证明:本科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专升本应届生,复试时还需提供专升本录取名册复印件(加盖档案章或单位章)以及高校教务部门发放的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往届生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若有)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D.网报后在学信网学历校验未通过校验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E.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备注:上述每一项材料均以单个PDF文件格式提交命名为“序号+姓名+文件名称”(例如:1.张三-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并将所有PDF文件放在一个文件夹内,命名为“姓名+资格审核材料”。

复试材料

A.大学成绩单(须是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部门加盖公章)

B.科研论文、科研活动、工作业绩、专业技能等相关证书、获奖证明及其他材料

C.湖州师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信息登记表》附件1);

D.《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

E.《湖州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附件3)。应届生由考生就读高校所在院系的政治工作部门盖章,社会考生由工作单位盖章,毕业后暂未工作的考生可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居委会/村委会盖章;

备注:上述每一项材料均以单个PDF文件格式提交命名为“序号+姓名+文件名称”例如:1.张三-大学成绩单),并将所有PDF文件放在一个文件夹内,命名为“姓名+复试材料”。

其他:

若考生特长展示环节有伴奏音频,需提供MP3格式音频文件(不大于10MB),命名为“序号+姓名+特长展示伴奏”例如:1.张三-特长展示伴奏),并将所有音频文件放在一个文件夹内,命名为“姓名+其他”。


第一志愿的考生请将所有材料(资格审核材料、复试材料其他)需打包成一个压缩包并命名为“姓名+一志愿复试材料”,于32815:00前发送至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指定邮箱02934@zjhu.edu.cn学院收到考试电子复试材料,工作人员将在第一时间内与考生邮箱联系确认。

2)学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对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2.体检

复试体检统一安排在拟录取考生报到入学时。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考生如因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或者按规定予以退学处理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1. 复试的内容及程序

复试时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初试准考证。复试顺序考试当天提前抽签确定。

(一)复试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综合能力考核、外语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综合能力考核包括教学能力、技术能力、特长展示。每位考生复试考核总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综合面试包含以下三部分,满分100分:

  1. 外语听说能力考核10分(5分钟)

  2. 教学能力考核50分(15分钟)

考核方式:线上面试

考核内容:音乐微课

考生从题库中抽取题目,准备20分钟后进行作答。在满足复试时间的前提下,考官根据实际情况有权终止微课面试。

  1. 技术能力考核30分(5分钟)

考核方式:线上面试

考核内容:正谱弹唱

考生准备1首作品,必须钢琴伴奏。在满足复试时间的前提下,考官根据实际情况有权终止表演。

  1. 特长展示10分(5分钟)

考核内容:线上才艺表演

考生准备1首作品,音乐舞蹈戏剧类任选一,背谱表演。在满足复试时间的前提下,考官根据实际情况有权终止表演。

  1. 思想政治考核(不占复试总分)

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为10分,综合能力考核共计9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三)心理测试

考生一志愿复试前一天完成线上心理测试。

如果有特殊情况,请及时联系音乐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四)复试程序

步骤1:审查考生资格,协助考生进行钉钉平台调试。

步骤2:复试连线进行远程网络面试,面试过程中,考生面部及双手应始终出现在视频画面中。

步骤3:面试结束后,中断复试连接。

六、考生参加远程复试所需设备及环境要求

 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复试前按招生二级学院通知要求进行测试,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

(一)硬件设备要求

1. 用于面试的设备(一机位):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电脑(须配摄像头、话筒、音箱或具有相应功能)。

2. 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二机位):1部智能手机(须带有摄像头,建议用后摄像头,确保电量充足,建议选择4G5G网络)和手机支架,并设置电话免干扰模式,以防复试过程中意外来电干扰。

3. 用于查看试题及曲谱的设备(三机位):1台平板电脑(须带有摄像头建议用摄像头,确保电量充足),并设置面干扰模式,以防复试过程中意外消息干扰。

(二)设备摆放要求

1. 试前按要求安装调试好设备。考生端两台设备开启摄像头,主机位电脑自带摄像头对准考生本人,二机位设备的摄像头从考生后方45°拍摄。要保证考生考试屏幕、考生工作的桌面和双手能清晰地被复试考官看到。

2. 考生复试前需按要求360度旋转摄像头,展示周围环境和电脑桌面上开启的所有程序(一、二、三机位设备均需关闭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面试的程序。)。进入视频复试系统后,手持身份证向考官展示正面,再次确认本人身份。

3. 复试过程中考生确保全程音频视频开启,需将五官清楚显露,正面朝向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不得东张西望,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戴帽子、墨镜、口罩等,以保证身份确认及复试全程实时监控。复试过程不得戴耳机,不得用头发或其他饰品遮挡耳部。

4. 复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使用变声、美颜及滤镜,本人全程出镜,不得中途离开座位,无关人员不得在考试区域内出现,否则视为作弊。

(三)复试环境要求

独立、无干扰的复试房间,光线明亮,安静,不逆光。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m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其他电子设备等。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

(四)网络要求

网络畅通能满足视频要求,需保障有线宽带网、WIFI4G网络等至少两种网络条件

  1. 软件安装和注册

复试前在个机位设备均上安装钉钉软件和腾讯会议。需提前准备注册钉钉账号,必须为研招网报考时填写的手机号注册的钉钉账号(以下简称“注册钉钉号”,若原报考手机号已不能使用,需向报考学院(系)申请更换手机号。)并进行实名认证;腾讯会议需准备2个账号,根据提供的会议室ID进入会议。提前熟悉软件操作,使用时,“注册钉钉号”用于主机位,腾讯会议账号1用于机位,腾讯会议账号2用于三机位

七、调剂工作

我院将在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结束后、“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前,在我院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接收调剂相关专业及相关调剂要求。在此之前,我院未通过任何渠道、授权任何平台或个人发布调剂信息,也不接受有关调剂的申请。

八、录取工作

(一)按照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相加后的总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的总成绩、复试总分均相同时,按复试中综合能力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复试、分别排序,优先录取一志愿合格考生。

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40%

(二)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复试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 复试成绩不及格(满分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2.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3. 调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

4.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

5.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6. 提供虚假信息。

(三)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在拟录取公示期间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九、信息公开及申诉渠道

(一)信息公开:我招生工作安排、招生计划及复试、调剂、录取等信息将按照上级部门规定,主动及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学院网站和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发布。

(二)咨询及申诉渠道:

湖州师范学院研究生院:0572-2322779

湖州师范学院纪检监察室:0572-2321139 

湖州师范学院音乐学院:0572-2321891

学校信息公开网站:http://yjsy.zjhu.edu.cn

学院信息公开网站:http://yyxy.zjhu.edu.cn

十、未尽事宜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湖州师范学院研究生院网站及音乐学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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