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学办发布时间:2025-06-19浏览次数:10

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安排,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工作日前已启动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应在2025630日之前)。

3.不得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4.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论文或报告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26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或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或报告字数30%以上。成果与已出版专著重复率超过10%的不得申报。

5.已申报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重大项目及各类专项的,如获立项将不再立为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

二、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申请人需下载对应项目类别的申报材料(见附件)并认真填写。纸质材料包括:

1.申请书7五、申请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意见请填写为“申请书填写的内容属实;本单位能提供完成、修改申报成果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

2.申报成果6套。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重点或一般项目的,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1份,并附修改说明1份;

3.成果查重报告1份;

4.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修改说明6份。

上述材料电子版和《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由学院统一发送至校内联系人浙政钉

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714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严守科研诚信。项目执行期间,负责人应遵守承诺,履行义务,按期结题,获准立项的《项目申请书》作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完成时限为1—3年,申请人应按时限完成研究工作。

2.申请书须以附件中标记(教育学)项目的版本为准,使用其他申请书申报的,材料无效。


校内联系人:陈程

联系电话:2320752(校内拨打6752

办公地址:明达楼331

1.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2.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请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docx

3.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成果修改说明.doc

4.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xlsx

5.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xlsx



人文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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