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关于“拔尖创新创业类人才培养计划”(雏鹰计划)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工办发布时间:2022-04-15浏览次数:33

为贯彻落实我院《关于实施学科竞赛拔尖人才培育计划的通知》推动音乐师范生“一专多能、一技到底”培养模式实践,进一步激发学生的创新创业潜质,培养富有创新精神、勇于投身实践的创新创业人才,学院决定实施“拔尖创新创业类人才培养计划”(下称:雏鹰计划)。现启动第一批雏鹰计划选拔相关工作,

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报导师推荐、考核面试、会评审定、择优遴选”的方式进行选拔,形成拔尖创新创业类人才逐层选拔、优中选优、动态调整的遴选机制。

二、选拔计划

(一)选拔对象和人数

第一批雏鹰计划拟扶持两个创新创业团队,每支队伍不超过15人。

(二)政策支持

入选“雏鹰计划”的学生可享受以下政策支持:

1.配备高水平的校内外优秀导师不少于3联合培养;

2. 将予一定的创新创业类竞赛经费资助。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优良,综合素质高,发展潜力突出

3. 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创业意愿;

4. 选修过创新创业相关课程、参加过或正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或已有实际创业项目者优先。

)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申报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的;

2.在读期间课程考试(考核)有一门及一门以上不合格的。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实行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申报两种方式同步进行。请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请下载与填写《音乐学院雏鹰计划申请表》(见附件)。

(三)提交申请材料

1.《音乐学院雏鹰计划申请表》;

2.在读期间成绩单;

3.个人科研或学术竞赛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在校期间取得的其他标志性成果材料。

申报表一式份,其他材料一式一份。所有申请材料按照通知顺序排列。原件用于核对,核对后返还。

(四)提交时间及地点

   请于2022422日(周16:00前提交至音乐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音乐学院16113)。申请表电子版请同步发送至02691@zjhu.edu.cn

五、推荐、选拔方式及程序

1. 个人申请:申请人向学院学工办提交申请材料。

2. 初审:学工办对申请人资格及基本情况进行初审,确定符合申报资格的候选人名单。

3. 结构化面试学院统一组织对候选人进行面试面试分为“能力展示”和“回答问题”两个单元。“能力展示”单元主要考查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创新能力、沟通能力及创业愿望,学生以演讲方式进行展示。“回答问题”单元的考核形式为专家提问、学生回答。

4. 会评审定:专家申请人的材料级面试情况进行会评审议,最终确定“雏鹰计划”拟推荐人选名单,并予以公示。

5. 确定名单:公示无异议,公布入选“雏鹰计划”者名单。

6.签署任务书:入选“雏鹰计划”者与学院签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人才培养任务书》。

 

                                    音乐学院

2022415


附件: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