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全省档案学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教学办发布时间:2023-03-22浏览次数:14

有关单位:

为提升我省档案学术研究水平,积极服务全省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省档案学会决定开展全省档案学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属我省档案工作者、省档案学会个人会员、团体会员以及省高校档案学会会员在202211日至2023531日期间完成的档案学术成果,包括档案学术论文、档案工作调研报告、档案学著作等,均可申报本项评选。其中会员与非会员合作的研究成果,会员为第一作者的,或有证明材料证明系由会员完成主要部分的,可参加评选本省人员与外省人员合作的研究成果主要系由本省会员完成的,可参加评选。

档案学优秀成果需经出版社出版或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有国内统一刊号)上发表的或在市级及以上学会等召开的学术讨论会、年会、专题研讨会上交流的论文或经由市级档案学会、省高校档案学会(省直单位会员直接上报省档案学会)等推荐的优秀成果,方可参加评选。字数一般不少于3000字。

凡已获国家档案局、中国档案学会和省部级机关或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其他学术单位(如省社科联、省科协等)奖励的学术研究成果,均不列入本次评奖范围。

二、评选原则

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坚持质量和效用并重坚持公平公正坚持实事求是,全面考虑,客观评价。

三、评选等级标准

一等奖标准档案学优秀成果对全省档案事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档案学术论文对档案学研究和现代化技术应用有突出创见,填补了某项空白,所获成果对全省档案工作和现代化管理有重大贡献档案工作调研报告能准确反映客观事实,详尽占有材料并在掌握客观事实的基础上,科学分析,透彻地揭示事物的本质,阐明客观规律对档案工作具有重大影响,被实际工作所采纳或部分采纳档案学著作在档案学研究中有突出创见或发现,填补了某项空白,对档案

工作的重大问题挖掘方面做了大量分析研究所获成果对实际工作或学术研究有重大贡献。

二等奖标准档案学优秀成果对全省档案事业发展具有较大意义。档案学术论文对档案学理论有较多的补充和发展提出了新观点、新结论,有较高学术价值或实用价值,在全省有较大影响,档案工作调研报告能准确反应客观事实,详尽占有材料以事实为根据,进行认真分析,阐明客观规律,对档案工作产生较大影响,并被实际工作部分采纳档案学著作对原有理论研究有较多的补充和发现,提出了新观点,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促进了档案工作发展。

三等奖标准档案学优秀成果对全省档案事业发展具有一定意义。档案学术论文有一定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在一定范围内有一定影响;档案工作调研报告能准确反映客观事实,并以事实为根据,进行科学分析;档案学著作在某些方面对原有的理论、观点作了新的补充得出某些新的结论,对实际工作或学术研究有一定参考价值。

、评选程序

一)申报。申报人须填写《浙江省档案学会全省档案学优秀成果评选申报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各项成果自愿申报,数量不限。多人合作的成果只填前5集体成果以单位名义申报多个单位共同承担的项目由主持单位组织其他单位联合上报,并由各承担单位分别盖章,否则不予受理。

二)推荐。各市档案学会负责市、县(市、区)档案局、馆及辖区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学优秀成果,以及本行政区域内的省档案学会个人会员、团体会员的档案学优秀成果的推荐工作并将汇总结果(含申报表电子版)上报省档案学会省高校档案学会负责所辖单位和个人成果的推荐工作,并将汇总结果(含申报表电子版)上报省档案学会省直单位负责本部门及直属单位档案学优秀成果的推荐、上报工作,属于省档案学会会员的,可将档案学优秀成果直接上报。

三)受理与初审。省档案学会秘书处负责受理申报评选成果,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提交省档案学会档案文化建设专委会进行初评。

四)初评。由省档案学会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并提出拟获奖成果与获奖等级的初评意见。

五)复审。省档案学会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对初评意见进行评议,并进行无记名投票。得票超过半数的成果,为评审委员会评定的获奖成果.

公示与公布。凡拟评奖的档案学优秀成果,在“浙江档案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在有关媒体上予以公布。

七)奖励。

1.本次评选活动设立一、二、三等奖。省档案学会对获奖者进行奖励,颁发《浙江省档案学优秀成果获奖证书》。

2.多人合作的获奖成果,分别给前5名颁发证书集体获奖成果只发给单位获奖证书。

3.获奖成果将在《浙江档案》杂志和“浙江档案网”上公布表彰。

4.获奖成果将获得浙江省档案副研究馆员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赋分。

五、注意事项

1.请以学院为单位将申报相关材料发送至人文社科处电子邮箱,申报截止时间2023531

2.申报表中的推荐单位请填写:湖州市档案学会

3.202211日至2023531日期间完成但未见刊的论文也可作为成果,其中,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

4.所有成果请扫描在同一PDF文件中。

 

 

人文社科处联系人:陈心雨     联系电话:0572-2320752

办公地址:明达楼331

邮箱:rwskc@zjhu.edu.cn


音乐学院联系人:周萌

邮箱:02934@zjhu.edu.cn

 

附件:浙江省档案学会全省档案学优秀成果评选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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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