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学办发布时间:2023-06-13浏览次数:10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要求,高质量做好下一轮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准备工作,学校参照以往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条件,启动2023年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要求

(一)推荐课程范围。我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均可参与推荐,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

(二)推荐课程类型。本次推荐课程类型分别为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劳动教育一流课程。各类型课程申报说明可参照往年的上级文件(前四类参照第二批国一流申报文件,劳动教育参照第三批省一流申报文件)(附件1),涉及具体门数和时间节点要求的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正式通知为准。

(三)课程申报主体。课程可由主讲教师个人申报或团队负责人牵头申报。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我校正式聘用教师。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 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没有师德师风问题。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成员每人每年只能参与申报1 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四)课程基本要求。申报课程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且符合相关类型课程基本形态和特质要求

二、申报推荐原则

(一)质量为本。鼓励围绕重点领域申报满足人才培养迫切需求的课程,体现课程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严把政治关、学术关、质量关,坚持优中选优、宁缺勿滥。

(二)分类推荐。线上课程应突出优质、开放、共享等特征,并配套良好的教学支持服务;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要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因课制宜,强调课程内容与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创新,并具有一定示范辐射作用。

(三)注重实效。注重课程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评价改革;关注创新教育理念在教学过程中的落实情况,以及使用新型教学方式方法取得的学习成效。

三、课程推荐建议

(一)统筹一流专业和课程建设

各学院应系统推进“课程双万计划”“专业双万计划”建设,统筹考虑课程建设和专业建设,推动一流课程支撑一流专业建设,一流专业引领一流课程建设。

(二)遴选优势课程

各学院应鼓励已有建设基础、成效显著的课程,凸显学科优势特色的课程,支撑国家发展需求的课程,涉及新兴产业、前沿科技的课程积极申报。

(三)突出课程思政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申报课程应深度挖掘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应在申报内容中体现“课程思政”内容,做好“教学内容”和“课程思政”的有机结合。

(四)整合课程亮点

申报课程应充分体现“两性一度”,内容与时俱进,积极引入先进性与互动性教学方法,大力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积极探索。考试方式多元化,考核评价严格,注重学习效果评价,体现过程性,学生在教学各环节的评价连贯完整,过程具有可回溯性。

四、推荐数量

各学院应统筹考虑、择优推荐。原则上,各学院申报不少于专任教师数的10%上级正式申报通知出来后,学校将根据上级要求和分配申报限额组织正式申报和遴选工作。

五、材料要求及时间安排

1.各学院统筹考虑,组织遴选优质课程进行推荐,推荐课程须排序。填写《一流本科课程预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2)。

2.按照课程类型要求,参照第二批国家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书样表(劳动教育参照第三批浙江省的申报书)(附件3),写申报表准备相关附件材料申报书及附件材料要求可能会有变化,正式申报时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通知为准。

重要提醒:根据往年经验,一流本科课程申报需要准备的佐证材料多,请提前做好准备如需准备教学设计样例说明和一节课堂实录视频,请尽快完成准备工作。

3.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浙政钉汇总表盖章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明达楼214室。以上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于6月21日之前报送。联系人:欧雯雯,办公电话:2322600


附件材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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