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浙江省文化和旅游行业科技创新,充分发挥科技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增强文化和旅游发展活力,发挥文旅赋能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我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示范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项目应以文化和旅游发展重大战略引领和浙江省区域现实需求为导向,推动行业技术集成应用创新,鼓励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行业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新业态、新模式的创新发展。
重点支持以下领域:文化资源数字化、线上线下融合演出演播、舞台技术、智慧图书馆、公共文化云服务、文物保护与非遗传承、沉浸式文化和旅游体验、智慧旅游、高科技旅游演艺设备文化和旅游市场网络监测和主动执法等。
二、申报资格
(一)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须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不含合作单位)在职人员。
(二)项目应已完成可行性研究,具有前期工作基础。项目实施期应为1—3年。项目不支持已完成项目。
(三)项目申报受理后,原则上不得更改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三、组织推荐工作流程
(一)申报人应聚焦问题,整合相关领域优势创新团队,明确项目研究目标、主要研究内容、组织实施思路及工作进度安排,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根据通知,填写《浙江省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示范项目申报书》。
(二)人文社科处对申报人提交材料进行审查推荐。
(三)纳入浙江省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示范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
四、项目具体推荐方式
(一)项目填报
请认真阅读《浙江省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填写《浙江省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示范项目申报书》。
(二)组织推荐
人文社科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2项至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五、申报说明
(一)各学院负责组织初审并做好排序。
(二)请以学院为单位于2023年9月28日11时前将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其中1份由所在学院签章)、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提交至人文社科处329办公室施伟伟老师。电子版材料同步报送至人文社科处邮箱。
(三)联系人:陈心雨 施伟伟
联系电话:0572-2320752(校内打6752);
0572-2322581
附件1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docx
附件3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示范项目推荐汇总表.docx
人文社科处
2023年9月18日